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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6 13:50:00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濮阳中石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中石集团有限公司是中石化集团中原油田规范型改制企业。主要生产石油设备及配件、钢结构、压力容器、节能电器装置等。濮阳中石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建成投产,位于清丰县产业集聚区东大街与人和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人和大道162号),占地面积 45511.36㎡。项目东侧为106国道,南侧为晟达钢构,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新纺科技。公司人数75人,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濮阳中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设计规模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年产1万台件,年加工钢结构1.2万吨。2015年2月27日取得环评批复(清环审【2015】2号)。
二、企业排污基本情况
  企业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废。
(1)废气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钢结构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抛丸除锈粉尘以及喷漆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VOCs;抽油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
生产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在风机产生的负压作用下被引入到漆雾处理器,在过滤装置的过滤作用下,去除废气成分中的漆雾颗粒物;去除颗粒物后的废气进入UV光氧化设备,在UV灯产生的高能紫外线照射下,废气分子键会被破坏断裂,形成废气分子片段,并与紫外线照射空气中的氧分子和水分子形成的臭氧分子、羟基自由基反应,形成无害的二氧化碳与水分子,经过臭氧净化,臭氧对于恶臭气体及其他刺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处理效果;排出低浓度气体进入活性炭吸附床,气体在床内被活性炭吸附,被吸附在它的活性表面上净化气体。废气经过再次净化处理工序后通过烟囱15米高空达标排放。
漆雾处理器设备处理工艺:
油漆在高压作用下雾化成微粒,但在喷枪喷涂时油漆微粒是不能全部附着在喷漆物表面的,这部分油漆颗粒随气流形成漆雾。为了改善车间工人工作环境和达到环保要求,必须对漆雾进行治理达标排放,我公司生产的干式漆雾过滤器是漆雾净化最理想的设备。
工艺原理:
漆雾过滤器是依据气流效应,把油雾过滤纸按特定比例规格做成双V槽型复式结构,当漆雾通过进气口时速度减缓、方向以三维空间的路径加以控制,使漆雾中的漆雾粒子与稀释剂在减速后遭到拦截、碰撞而充分的分离,把漆雾粒子聚集在双V型槽内,空气由出气口排出,具有经济、适用、环保的特点。是化纤漆雾棉、水旋式、水帘式、油帘式过滤漆雾设备的理想替代品。油漆废气通过漆雾过滤器时,过滤材料的多层纤维对漆雾微粒进行拦截、碰撞、吸收等作用将漆雾粒子容纳在其中,达到对漆雾微粒净化的目的。
光催化废气净化设备处理工艺:
光氧催化废气净化设备采用高臭养型紫外线光束、氧化反应催化剂等来降解有机废气,改变废气气体如:氨、三甲胺、硫化钠、甲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VOC、苯、二甲苯等物质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物的分子链通过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催化剂的氧化反应、正氧离子的氧化反应,降解为低分子化合物,如二氧化碳、水等。
工艺原理:
利用高能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态的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带的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要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臭氧呈游离状态污染物原子聚合,生成新的、无害或低害物质,如CO2,H2O等,同时,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刺激性异味有立竿见影的清除效果。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
活性炭含有少量的氧、氢、硫、氮、氯有很强的吸附能力。具有如下优点: 吸附效率高,适用面广;维护方便,无技术要求;能同时处理多种混合废气。
工艺原理: 废气由风机提供动力,正压或负压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健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质从而补吸附,废气经过过器后,进入设备排尘系统,净化气体高空达到排放标准.
 
 
 
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本项目焊接烟尘、切割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2)固体废物
1一般生产废物
一般废物主要为生产车间切割、下料等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一般固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为 2#生产车间旁设置一处 50临时固废堆场,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集中收集临时固废堆场,分类存放,分类处理;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目前项目区已设置一处 10危废暂存间,废油漆桶、废机油、活性炭经分类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厂区垃圾桶已安装完毕。
三、监测点位及示意图
 
四、检测依据
1、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2、《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五、自行监测内容
1、检测内容

采样点位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采样频次
喷漆房废气处理设 施进口、出口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苯、甲苯、二甲 苯、非甲烷总烃
非连续采样3个,1次/季度
抛丸机除尘器排气 简出口
颗粒物
非连续采样3个,1次/季度
厂界四周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苯、甲苯、二甲 苯、非甲烷总烃
一天3次,监测1天,1次/季度

2、检测因子、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检测参数
检测方法
 检测仪器 及型号
检出限
执行标准
非甲烷 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
气相色谱仪 PANNAA60
0.07mg/m³
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环境空气总经、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HJ 604-2017
气相色谱仪 PANNAA60
0.07mg/m³
苯、甲苯、二甲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 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气相色谱仪 PANNAA60
1.5x10³mg/m³
 
 
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5432-1995(及修改单)
电子分析天平 ZA305AS
0.001mg/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 颗粒物 物采祥方法GBT16157-1996(及修改单)
电子分析天平 ZA305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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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方式
所有自行监测全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按监测频次要求监测时限内联系第三方进行监测。
六、检测质量保证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章节要求进行。
(1)采样及分析人员:参加检测人员均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采样及分析仪器:检测所用仪器均经有资质的计量单位检定或校准,保证仪器性能稳定,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检测记录与分析结果:所有记录及分析结果均经过三级审核。
(4)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检测工作根据监测技术规范及监测分析方法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七、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内容
1、对外公布方式
公司将自行监测方案及按方案开展的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在公司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2公布内容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行业、检测点位、检测日期、检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以及检测值超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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